根據(jù)工作需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及轄區(qū)基層法院決定開展2025年下半年勞動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招錄工作,計劃招錄145人?,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報考法官助理職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政治素質過硬、品行良好,具備從事法官助理工作的專業(yè)技能;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2026年應屆畢業(yè)生可以報考),法學專業(yè),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優(yōu)先;
6.年齡18周歲以上,本科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28周歲,碩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0周歲,博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
7.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
8.職位表中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報考書記員職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政治素質過硬、品行良好,具備從事書記員工作的專業(yè)技能;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2026年應屆畢業(yè)生可以報考),專業(yè)要求以職位表為準;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
7.職位表中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勞動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終身不得從事法律職業(yè)的;
6.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7.配偶、父母擔任所報考法院轄區(qū)內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設立人)或在所報考法院轄區(qū)內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者為訴訟案件當事人提供其他有償法律服務的;
8.其他不宜擔任勞動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的情形。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單位的招錄人數(shù)、具體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本公告附件1(《深圳法院2025年下半年招錄勞動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職位表》)。
(二)網(wǎng)絡報名
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不受理現(xiàn)場報名。報考人員應在2025年12月30日(周二)上午10:00至2026年1月5日(周一)下午17:00期間,以本人實名注冊的用戶信息登錄考生報名系統(tǒng)選報職位。報名系統(tǒng)網(wǎng)址為https://www.sydwzk.cn/szsfyzp2025。
每人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含同日舉行筆試的我市法院招錄警務輔助人員的職位)。報考人員應在填報職位前將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6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交學信網(wǎng)學籍證明,不能提供的不得報考)、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證)(如有則附,未申領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可上傳主觀題合格成績單)上傳至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請報名人員務必認真對照招錄公告及職位表要求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報考,準確填寫個人相關信息,確保填報信息與上傳材料內容一致。
(三)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合格的,獲得筆試資格。資格初審結果請通過報名系統(tǒng)查詢。
資格初審由系統(tǒng)自動完成。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導致資格初審或者資格復審不通過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四)參加筆試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于2026年1月6日(周二)至7日(周三)登錄報名系統(tǒng)確認是否參加筆試。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確認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參加本次筆試。
(五)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將于2026年1月8日(周四)14:00起開放打印。請完成筆試確認的報考人員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仔細閱讀考試規(guī)則與注意事項。準考證是參加本次考試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妥善保管。
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請留意報名職位所屬招錄單位指定網(wǎng)站(詳見附件5)。
三、筆試
(一)筆試科目
測試科目為兩科:《綜合素質測試》和《法律知識測試》,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參加以上兩科考試(考試大綱見附件2)。
(二)筆試形式及時間
時間:2026年1月11日上午(周日)
筆試采取在線考試方式,具體時間和考試設備、考試環(huán)境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40%+法律知識測試成績×60%。
法官助理和書記員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線分別劃定,未達到合格線的,不得進入面試。
內蒙古公務員
筆試成績、筆試合格線、是否確定為面試人選將在報名系統(tǒng)發(fā)布或通過短信通知。所有報考人員均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四、面試和資格復審
(一)確定面試人選
根據(jù)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在成績合格報考人員中按照各職位招錄人數(shù)1:5的比例確定職位面試人選;某職位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列為面試人選;若筆試成績合格的人數(shù)少于該職位面試人選上限,則所有筆試成績合格人員都列為面試人選。
(二)心理素質測試
面試人選須參加心理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采取在線測試方式,具體時間和測試鏈接、測試環(huán)境要求另行通知。
心理素質測試結果作為參考,不計入考試總成績。未參加心理素質測試的考生,視為放棄面試資格,不得參加面試。
(三)速錄技能測試
福建公務員
書記員職位面試人選須參加速錄技能測試,測試內容為聽錄音輸入文字,測試時間為10分鐘,語速為80字/分鐘,測試成績=考生輸入的文字正確率×100。
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0%。
(四)面試
面試人選憑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成績當場告知。
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并計算考試總成績??荚嚳偝煽兗昂细窬€在報名職位所屬招錄單位指定網(wǎng)站公布。各招錄職位總成績合格線另行劃定,未達到合格線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筆試成績、速錄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2位。
(五)資格復審
面試結束后,由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居民身份證。
2.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位認證報告(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wǎng))、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wǎng)上服務大廳)、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暫未取得證書的2026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或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同時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證),未申領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可提交法律資格考試主觀題合格成績單。
4.獲獎證書等其它相關材料。
以上材料均驗原件,提交復印件一份。學歷、學位證書驗證證明不能當場提供的,可在辦理正式入職手續(xù)時提供。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資格審查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且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面試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留意報名職位所屬招錄單位指定網(wǎng)站。
五、體檢
按照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同一職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試成績、《法律知識測試》成績高低排序。如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的,視情況遞補。體檢人選名單在報名職位所屬招錄單位指定網(wǎng)站公布。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合格的按程序確定為考察對象。
六、考察
由各招錄單位負責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職位的相關情況進行考察,結合心理素質測試情況綜合評價考生能否勝任審判輔助工作,同時進行資格條件復核,核實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錄條件、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錄用資格。
七、公示和錄用
考察合格的,由各招錄單位確定為擬錄用人選,在各招錄單位網(wǎng)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未發(fā)現(xiàn)有影響錄用情形的,辦理正式錄用手續(xù)??疾觳缓细窕虮救朔艞変浻玫模暻闆r遞補。
八、補錄
擬錄用對象全部錄用完畢后,根據(jù)招錄單位實際情況,可以從招錄考試總成績合格且在一年有效期內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補錄。招錄考試總成績有效期自考試總成績公示之日起算。
九、簽訂合同
錄用人員攜帶居民身份證等材料到各招錄單位報到,按照相關文件要求,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三至五年(含試用期)。
十、注意事項
(一)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有關招錄信息將在報名職位所屬招錄單位指定網(wǎng)站公布,請考生及時查看,如因本人未及時查看等原因而影響招錄的,相應后果由本人承擔。
(二)報考人員必須使用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報考人員所留的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本人。
(三)報考人員提交的申請材料和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錄用資格。
(四)國內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須于2026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6年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須于2026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者須于報名首日(即2025年12月30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
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不得報考。
(五)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主觀題合格,尚未申領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證)的,視為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六)本次招錄不指定考試用書,不指定任何機構進行培訓,不收取任何考試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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