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寧陜縣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十條規(guī)定》(寧辦發(fā)〔2023〕19號)、《寧陜縣城區(qū)4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實施方案》及有關規(guī)定,擬從全縣各鎮(zhèn)中小學幼兒園公開選調教師30名,現(xiàn)將本次公開選調教師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招考
一、選調教師單位和名額
(一)城關初級中學:9名(語文2名,數(shù)學2名,英語2名,歷史1名,信息科技1名,物理1名);
(二)寧陜小學:11名(語文4名,數(shù)學2名,英語1名,音樂1名,美術1名,體育教師2名);
(三)寧陜縣第二小學:2名(信息技術1名、英語1名);
(四)寧陜縣幼兒園:8名(學前教育8名)。
二、選調教師范圍
各鎮(zhèn)中小學、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
三、選調教師資格條件
(一)應當具備的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認可;
2.身體健康,具有城區(qū)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任務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核定標準參照最低服務年限);
4.年齡為男48周歲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幼兒園及以上;報考小學教師崗位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學校教師崗位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選調教師所報考學科需與教師資格證一致,若報考學科與教師資格證不一致的,須由原學校提供本人長期從事該學科專業(yè)教學書面證明,且提供的教學業(yè)績應與選調學科一致。
6.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檔次。
(二)不得參加選調的情形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2.通過公開招考被錄(聘)用,未滿服務年限或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
3.未經編制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教師程序
(一)發(fā)布選調公告
由寧陜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民政局制訂《寧陜縣城區(qū)4所學校公開選調實施方案》報請縣政府審批同意后發(fā)布公開選調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民政局人力資源管理股(文化大廈12樓)。
(3)聯(lián)系電話:6821108、6822717,聯(lián)系人:吳東、董佩玉;劉靜、羅桂鈴。
(4)報名結束后,由縣教體局負責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提出具體意見。
2.提交材料:
(1)《寧陜縣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附件1),報名表須經編制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
(4)首次正式招錄(聘)為事業(yè)單位干部的文件材料、工作經歷(服務年限)及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材料。
(5)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證件、材料應真實準確,如有虛假,一經核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3.開考比例要求
報考人數(shù)與選調人數(shù)的開考比例達不到2:1,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
安徽事業(yè)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三)考試方式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由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專班統(tǒng)一組織,主要測試選調人員的“教育理論、政策法規(guī)、教育心理學、文字表達與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總分為100分。筆試考試時間為90分鐘。
2.面試(講課)
(1)面試形式。面試采取考生面向考官老師(無學生)講課的形式進行,備課時間20分鐘,講課時間10分鐘,主要從教學目標確定、教學過程組織、教學效果評價、教師綜合素質等四個方面考察基本教育教學能力。面試人員不帶教材、教學參考書、教具等資料。
(2)面試內容。幼兒園為中班年齡段五大領域內容(健康、語言、社會、藝術、科學),小學為四年級相關學科教材,初中學科為八年級相關教材,版本為我縣2024-2025學年度學校現(xiàn)行使用的版本。
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安排在縣政府網站另行發(fā)布公告。
(四)成績計算
1.加分項。堅持實績導向,實行筆試加分制度。對近3年獲得中、省、市、縣黨委政府表彰的,每獲一次分別加4、3、2、1分(每年只加一次);對近3年獲得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的,每獲一次加1分(每年只加一次);對近3年教學成績處于全縣同學段同學科前三名的,每年加1分。
符合筆試加分的人員,在報名時提交加分材料。加分材料包括:《寧陜縣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加分申請表》(附件2)、相關表彰印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政策。經縣教體局、縣人社民政局審核,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無異議后計入筆試成績。
2.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不四舍五入)。考試結束后,在縣政府網站及時公布面試人員的各項考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專班依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按照選調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員名單。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順序。因選調人員主動放棄形成的缺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3.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時間及進入考察人員名單在寧陜縣政府網站公布。由縣人社民政局牽頭,縣教體局及用人單位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教育教學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進行考察。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考察后,考察組根據(jù)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形成綜合評價報告,報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專班同意后確定擬選調人選。
因選調人員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額,從該選調崗位參加面試且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人員中,按照選調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遞補,只遞補一次。
(六)試用及辦理調動手續(xù)
擬選調人選名單,在寧陜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由用人學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辦理入編、調動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編制所在單位工作。
選調工作人員在選調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義借調、調動到其他單位工作或參加其他單位招聘(考)。
五、選調教師紀律要求
嚴格執(zhí)行選調標準、程序和要求,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嚴格執(zhí)行保密和回避規(guī)定。對在報名及選調中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即按照有關規(guī)定終止相關資格或取消選調,并作出相應處理。
附件1:寧陜縣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附件2:寧陜縣城區(qū)分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加分申請表
寧陜縣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專班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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