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結合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情況,決定面向全國招聘12名教師,均納入事業(yè)編制。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具體崗位、人數、所學專業(yè)等要求,詳見附件1,以磐安縣人民政府官網“教師公開招聘”板塊(http://www.panan.gov.cn/col/col1229422376/index.html)和磐教云微信公眾號發(fā)布為準。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guī),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2.身體健康,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與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業(yè)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
3.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94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學歷、榮譽要求(符合其中一項):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為一段線或第一批次錄取專業(yè));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為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不含專升本);
(3)雙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以入學當年的高校層次確定);
事業(yè)單位考試就上云職
(4)一段線或第一批次錄取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生;
(5)浙江省內師范院校全日制本科省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
(6)浙江師范大學“學子英才”;
(7)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縣級及以上教壇新秀或市級優(yōu)質課一等獎及以上榮譽。
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
5.教師資格證要求:考生需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或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適用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下同)。普通高校碩士或博士研究生、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時,教師資格證暫不做要求。暫不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人員須在聘用后兩年內取得與報考崗位學段學科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錄用后一年內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延期轉正,錄用后兩年內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聘。
6.戶籍要求:不限。
三、其他報考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yè)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參照《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5)審查認定并負責解釋。
2.普通高校碩士或博士研究生,或具有相應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專業(yè)不限。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對象:
(1)委培生(定向生)、公務員、現役軍人和本縣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學生(非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專升本、研究生(非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規(guī)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5)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被事業(yè)單位解除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未滿5年的人員,被公布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6)被有關機構認定在各級各部門人事考試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人事考試禁考期限內的;
(7)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掃描二維碼完成信息填報,填寫內容確保與《磐安縣2025年第一批教師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一致。
2.報名時間: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17時止。
3.報名要求:完成線上報名后,掃描釘釘群二維碼發(fā)起入群申請(備注姓名+應聘XX崗位,如張三+高中數學)視為報名成功,初審合格后同意入群。
(二)資格初審
根據線上報名填報信息,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報名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
(三)考試安排
考試按照筆試或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
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一門,內容包括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yè)知識,初中專業(yè)知識參照高中學科進行考試。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
音樂科目以技能測試替代筆試(詳見附件4)。
筆試后分崗位按照比例確定入圍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環(huán)節(jié)人員,其中招聘1人崗位按1:10、招聘2人崗位按1:6、招聘4人崗位按1:3。若不足規(guī)定比例,則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個名額如成績相同的,成績相同人員則一并入圍。低于60分合格分的不進入教育教學能力考核。
考試、資格復審、技能測試、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的時間和地點等,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方式進行,所需材料詳見附件3。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正式在編人員須有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資格復審合格者,可以參考。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考,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五)技能測試
報考中小學音樂崗位的,需參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范圍見附件4。技能測試按1:10確定入圍教育教學能力考核人員,若不足規(guī)定比例,則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個名額如成績相同的,成績相同人員則一并入圍。滿分100分,低于60分合格分的不進入教育教學能力考核。
(六)教育教學能力考核
教育教學能力考核采用模擬上課、面談交流等方式進行。模擬上課結束后,將筆試成績、模擬上課成績折合為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成績(技能測試)×50%+模擬上課成績×50%。招聘1人崗位按1:5、招聘2人崗位按1:4、招聘4人崗位按1:2確定入圍面談人員。最后一個名額如總成績相同的,總成績相同人員則一并進入面談。若不足規(guī)定比例,則按實際人數確定??偝煽儍H作為入圍面談的考核依據。
根據面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崗位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面談滿分100分,低于60分合格分的不進入體檢。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列入體檢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均不再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考察??疾彀础豆珓諉T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執(zhí)行??疾旖Y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八)聘用簽約
體檢、考察結束后,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簽約手續(xù),聘用時間為2025年8月,首聘服務期(含試用期)5年。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項
1.整個招聘過程嚴格規(guī)范程序,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報名、考核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2.應聘者提供的信息、材料應當真實、有效、準確。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程序全過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虛假材料獲取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并在相關公共信用平臺予以公布。
3.本次招聘所有公示信息均以磐安縣人民政府官網“教師公開招聘”板塊(http://www.panan.gov.cn/col/col1229422376/index.html)和磐教云微信公眾號發(fā)布為準。
4.報考人員對公告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人力社保、教育部門反映。咨詢電話:磐安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0579-84652137、84652802。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社會廣大群眾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為:磐安縣教育局審計監(jiān)察科0579-8465258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安徽事業(yè)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附件:
附件5 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xlsx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磐安縣教育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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